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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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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編按】行政院於九十六年三月十四日通過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」,估計十年內政府將投入八一七億三千餘萬元,這是我國因應高齡社會來臨,除國民年金制度之外,最龐大的社會福利計畫。 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服務對象為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,包括: 一、六十五歲以上老人。 二、五十五歲以上山地原住民。 三、五十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。 四、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。 ◎服務項目及補助方式之規劃原則有三: 一、針對一般社會大眾,補助型態以實物補助(服務提供)為主,現金補助為輔,而以補助服務使用為原則。 二、依老人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,提供合理的照顧服務補助,失能程度分為三級:輕度、中度和重度,失能程度愈高者獲得政府補助額度愈高。 三、照顧服務補助對象在補助額度下使用各項服務時,仍需部分負擔費用,部分負擔的費用則與失能者之經濟狀況有關,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一.五倍者政府全額補助;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一.五倍至二.五倍者政府補助90%(自付10%);而一般戶則補助 60%。 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中之「日間照顧服務」,符合服務資格者,日間自行或由家人接送至日間照顧機構,晚間則返回家中,其目的不僅在於依機構所屬性質之不同,提供服務使用者不同目的之服務,同時也在於可提供家屬休息與喘息的機會。資格須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老人,並由縣市政府社會局調查、評估與核定。個案補助資源為:1.低收入戶老人每人每月五、○○○元。2.中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月三、○○○元。3.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一、五○○元。此項計畫財源由內政部補助。 ◎「喘息照顧服務」係指提供照顧者一段期間的休息機會,以減輕照顧者壓力為目的。依提供形式及場所大致可分為:居家、機構及日間等三種類型。其資格由縣市政府自行訂定適用對象、摽準、個案評估工具。個案補助資源為:1.每案每年使用暫托照護費用至多七天,每日一、○○○元,最高總額為七、○○○元,及個案至機構暫托的交通每次往返費用六○○元。2.補助個案至長期照護機構接受暫代照顧服務。此項計畫財源由行政院衛生署補助。 另外,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「居家式服務」及「機構式服務」個案補助資格規定可上http://sowf.moi.gov.tw/newpage/tenyearsplan.htm網站查詢。 (資料來源:行政院新聞局、輔導會)(點閱次數:935)